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5号(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的公告)
新闻报道 时间:2020-12-10 22:38

 

 

 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,纾解企业困难,促进稳就业、稳外贸、稳外资,经国务院同意,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(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),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,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

  海关总署

  2020年4月14日

 

 

 

 
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2480148/2968982/index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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